近年来,互联网市场凭借门槛低、效率高、方式灵活等优势,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作为新兴产物的互联网金融也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由于缺乏相关政策法律制度的约束和规范,自2015年以来互联网的风险暴露,给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影响。
日前,国家发改委通过官网公布了《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一直比较火爆的互联网金融,在《清单》中对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共规定了13项禁止内容,包括不得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等。
聪明投表示,本次推出的负面清单中,最受关注的无疑是金融业分类中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表明我国将从加强严控风险和加强监管的角度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规范有序发展。
由于互联网金融兼具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特性,决定其风险性和监管复杂性远超互联网和传统金融,因此下阶段政府将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持续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健全全国征信系统,建立良性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聪明投觉得,本次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推出,一方面体现了法治化管理的理念,有利于规范和整顿互联网市场秩序,为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的培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企业也会迎合监管,完善自身合规运营;另一方面体现了市场化营商的理念,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主体的发展动力。